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救助管理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指南

   2020-12-14 3709
核心提示: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及条件、受理地点及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一)事项名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及条件、受理地点及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

(一)事项名称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二)实施机构

东营市救助管理站

(三)申请主体及条件

(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

(2)无亲友投靠;

(3)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4)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四)受理地点及时间

受理地点:东营市救助管理站(东二路223号)

受理时间:即时办理,全年无休,24小时受理

(五)办理依据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6月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4〕42号)“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当地的救助站具体实施。”

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十条:“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六)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籍信息等有关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限

1、受理时间:即时办理,全年无休,24小时受理

2、受助对象留站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东营市救助管理站

2、电话咨询:0546-8085308

3、电子邮箱smzjjzz@dy.shandong.cn

二、办理流程

见附件《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程图》

联系地址:东营市救助管理站(东营区东二路223号)

联系电话:0546-8085308

电子邮箱:smzjjzz@dy.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7091

三、救济途径

投诉

1.投诉事项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单位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救助条件而以不予救助的;

(2)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2.投诉受理

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行政相对人对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市编办、市效能监察中心负责对市民政局的行政许可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 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民政局监督电话: 0546-8335230

市编办监督电话:0546-8382099

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546-8383110

电子邮箱: dysmzj@dy.shandong.cn 

信箱:东营市民政局办公室

邮编: 257091

5.投诉时限

对一般投诉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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