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委组织部4月28日召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区委组织部和高新区党工委工作部分管副部长、组织组组长参加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广义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扎扎实实推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集中整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村霸干扰侵蚀问题。对现任每名村“两委”成员情况进行再排查、再研判,特别是对信访举报、案件查核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起底,看村干部中是否还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清理出去。集中整治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对近3年来纳入整顿范围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回头看”,采取领导包保、派驻工作组、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整顿建设。集中整治村带头人队伍不强问题。注重在致富带头人、有文化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加强农村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村“两委”补充调整和集中换届储备力量。集中整治村级事务管理混乱问题。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一审两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保证村级组织规范运行。集中整治村党组织服务群众资源和能力不足问题。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会议要求,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党员干部“进乡村、强党建、促振兴”行动。要提前谋划准备党员干部“进乡村、强党建、促振兴”行动相关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走进乡村,宣传政策形势,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着力破解农村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会议强调,要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目标,扎扎实实推进《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乡党委和涉农部门党组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各县区委要把《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进行专题轮训,乡镇党委要对农村党员学习《条例》进行专题轮训。县乡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切实营造良好氛围。
(本溪市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