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底,家住横沙的杨老先生在家里整理物品时发现不见了多张银行存单,急忙报警。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发现从银行取走杨老先生存款的竟是其继女黄某,但黄某取走存款的行为,杨老先生并不知情。警方随即对黄某上网追逃。
2019 年 5 月 23 日,在外区警方的协助下,黄某终于到案。经警方询问,黄某对盗窃杨老先生钱款的行为供认不讳。据黄某交代,其因过度消费曾经问继父借过钱,但都被老人拒绝,于是请继父喝酒,把老人灌醉,然后翻找出老人的存单和身份证到银行把钱取走。因杨老先生平时不经常查看存单,所以黄某前后 3 次盗窃均没有被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称已将盗窃所得钱款全部挥霍一空。
犯罪嫌疑人黄某现在已被崇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老年人的存款是养老钱、看病钱,作为家人、晚辈要尊重老人的意愿,不该对老人的钱款存有非分之想,更不能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