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定个人信用“污点”5年可删除不良记录

   2012-11-03 重庆商报 博友整理378
核心提示:中国目前现状还不能对违法乱纪者讲仁慈,还应用“重典”,包括贪官污吏,处以极刑的太少。对违法乱纪者讲“人性化”是需要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而决不是现在,否则就是纵容犯罪,这样的社会也永远发展不到“一定阶段”。银行的做法加剧了社会不诚信
部分市民的逾期记录是因为对房贷还款或者信用卡还款业务不了解造成的,并非恶意。如果逾期记录一直伴随个人征信,不太公平,也容易让人“破罐子破摔”。将有效期改为5年,有利于让一些此前没有重视信用记录的人重视起来,做好信用记录的积累。

央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数据库的运行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央行还不定期地对商业银行报送和使用数据的情况进行检查,若商业银行违规修改征信数据,央行将会对其处罚。

目前各个银行滞纳金的平均水平是超出免息日后,每日收取本金的万分之五,市民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提醒自己还款和抑制购物欲。

1 办卡时开通短信通知功能。

2 将信用卡与工资卡、储蓄卡捆绑。

3 开通网上银行的转账汇款功能。

4 减少信用卡的数量。

5 降低信用卡好高额度。可以向银行申请降低好高额度,这样即使有花钱的欲望,刷卡也付不了多少钱,多少可以控制一下。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日常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日常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6014150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