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王家福。王家福的夫人说,生病住院前,他还念念不忘建议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以保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实施的组织领导。
王家福对“以法兴邦”的追求无比执着。60多年来,他一次次向中国立法的难点挑战,一次次为中国法治的进步奔走,在一个个历史行进的关键节点,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扛起重担,被誉为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对百名改革先锋进行表彰,其中就有王家福。
1979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刚刚拂动,王家福便向中央提出了制定中国民法典的研究报告。国家刚刚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需要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更需要超凡的魄力和勇气。王家福多次坚持主张民法是调整中国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终于,民法起草小组成立。
此后,作为中国民法学界的资深学者和学术带头人,王家福通过在民法、经济法、商法领域的大量著述,对我国民商法学科建设作出了开创性的理论贡献,被誉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
“‘法治国家’这个涉及国家基本治理模式理念的提出,是王家福老师以及他所领导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对于国家法治事业好大的贡献。”王家福的学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
耄耋之年,王家福常常埋首于研究,伏案至深夜。家人劝他休息,他却说:“我是新中国培养的法学工作者,是靠国家的助学金完成学业的。我们不能看着、等着,应该研究中国好迫切、好现实的民法问题,向党和人民提出建议,不断推动国家的法治事业。”
王家福始终难忘,从四川的家乡出发,山水迢迢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的人生之幸;更终身铭记,为了他热爱的祖国和人民,必须肩负的职责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