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菏泽召开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范围,确定9:00至17:30为市区渣土运输时间,夜间禁止运输。会议提出渣土车标准要求以及施工工地标准要求,并明确责任追究。
会议提出,渣土车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联网;必须全密闭运输,沿途不得抛撒;车身、车轮必须冲洗干净彻底,不带泥上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必须按要求安装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
会议强调,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按标准硬化;出入口必须安装自动冲洗设备、监控摄像头;必须配备车辆专职冲洗人员,对驶出工地车辆进行彻底冲洗。
渣土车发现1次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发现2次违规行为,责令所属渣土运输公司停业整改;发现3次违规行为,城管、交警、区主管部门收回相关证件,清出菏泽市区渣土运输市场。施工工地发现1次问题按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发现2次问题,责令停工整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菏泽市各区的管理措施按照《菏泽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和《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切实保障渣土运输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希望各渣土运输公司的同志能够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渣土运输管理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