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国家统计局持续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范和惩治力度,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对外通报了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涉及天津、内蒙古、辽宁、山东、宁夏5省区市的个别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案件。2018年1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临港经济区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临港经济区工作人员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指令报送、要求打捆重复报送、要求停产不达规企业继续虚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案件。2017年11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开鲁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开鲁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混乱,异常经营企业仍虚报数据;有关部门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以入库奖励等方式诱导企业违规入库,违法代填代报、指令报送、违规篡改企业统计数据。开鲁县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存在的代填代报、指令报送和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均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案件。2017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西丰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西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案件。2017年7月至8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高密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及名录库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发现18家工业企业、6家批发业企业、11家零售业企业2016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但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2017年统计数据。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并上报企业统计数据,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材料上弄虚作假,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抵制、阻碍统计执法检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案件。2018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灵武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查发现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失察。部分企业、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说,对以上5起统计违法案件,国家统计局已提出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分处理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将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推动各地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