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9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全国“通检”——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办理流程网络化、材料减免等20项便民措施。6年内免检的车辆,车主可直接在网上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再前往柜台办理。
一、申请材料减免,只需排一次队
1、办理业务,4项材料减免
1)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2)申请表格免手填写、3)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4)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身份证一证即办
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业务一窗通办,只需排一次队
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自助服务终端,快速办理
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二、互联网 交管服务,网上手机直接办理
1、补证换证选号,网上办理
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2、政务平台,全网通办
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3、驾驶人网上学习安全教育
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4、交通事故定损理赔,网上处理
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三、开通多网点服务、线下就近直接办
1、购车选号投保,网点代办
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2、补证换证申领免检,邮政代办
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3、车辆登记补换证,县级直接办理
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4、警保联动,事故快速处理
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5、施行全国“通检”,车辆直接异地年检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6、六年内免检车,网上申领免检标
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7、车辆异地转籍,网上办理
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8、驾驶证全省异地申领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四、增加群众投诉渠道、完善加强监督机制
1、健全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2、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4、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7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