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对情侣原本准备在国庆中秋双节把婚事办了,但因父母要这么多彩礼且一个劲地变卦,女方家第一次索要10万彩礼,第二次又加了8万,两天后又加3万。虽然并非女孩的意思,当事女孩也对父母劝过、闹过,只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让未婚夫忍无可忍,爆出“卖女儿的啊?”“这婚你爱结不结,拉倒”之语。 涉事女方家属的做法在网上引发公愤。网友称频加彩礼筹码陋习。家属迟早得为毁了女儿幸福而买单。
《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父母违背子女意愿收彩礼的现象,人们往往仅将其看成一种陋习,却忽略了其违法的一面。《婚姻法》只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并没规定违规干涉该受到怎样的处理处罚。 畸高彩礼引发的悲剧不少,如因付不起彩礼情侣双双自杀等,怎样激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法条,显然是个值得好好思考的问题。
如汉密尔顿所说,“貌似法律的决议或命令实际上不过是建议或劝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