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试行)》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仲裁机构第一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
规则在公开审理、仲裁员名册、仲裁地、仲裁庭管辖权等方面吸收和借鉴了国际先进做法,例如允许对外公开仲裁资料,增强仲裁程序的透明度等。同时,规则也注重引入中国仲裁的经验和传统做法,包括“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等。规则赋予了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员的权利,也从制度上保障了仲裁庭不受行政机关、其他个人和组织的干涉,能独立公正做出裁决。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试行)》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仲裁机构第一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
规则在公开审理、仲裁员名册、仲裁地、仲裁庭管辖权等方面吸收和借鉴了国际先进做法,例如允许对外公开仲裁资料,增强仲裁程序的透明度等。同时,规则也注重引入中国仲裁的经验和传统做法,包括“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等。规则赋予了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员的权利,也从制度上保障了仲裁庭不受行政机关、其他个人和组织的干涉,能独立公正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