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募捐平台标准8月1日起实施,个人求助和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2017-07-31 259
核心提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平台两项标准8月1日起实施,个人求助和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30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对平台作出了明确规定,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将取消相关资格,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个人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将设置救助上限。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两项行业标准规定,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

     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同时,两项行业标准还强调,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还指出,平台应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平台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且平台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并接受社会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慈善组织名录、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数量、募捐财物金额、平台运营收支状况等。

慈善组织募捐平台标准8月1日起实施,个人求助和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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