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滨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进行了回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依法调查处理。
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各大电视台的“健康医药”节目中,参与推广五花八门的药品……近日,以刘洪滨(“滨”有时写作“斌”)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他们也被众多网友戏称为“虚假药品广告表演艺术家”。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进行了回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工商总局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
在这40条被要求停播的广告中,“四大神医”之一的刘洪滨参与推广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唐通50·清除糖毒”、“名医养生堂·天山雪莲”等广告都名列其中。但是另外三位“神医”参与推广的广告并不在停播广告之列。由于李炽明等其他“专家”的“作品”都是几年前拍的,这些广告有的已经被相关部门查处,有的不符合电视台要求早就被停了,“现在出来出镜的主要是刘洪滨。出事之后估计刘洪滨谁的电话也不接了。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辖区内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整改情况报上一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对严重违规、反复违规的,要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对严重违规、反复违规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涉及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在整改报告中要列明上述违规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广告主,并提供相关合同,他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国家工商总局针对“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的事件也进行了回应,工商总局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工商总局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
目前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工商总局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