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某小学学生唐某2014年10月17日中午在玩耍时,与同学李某产生纠纷,唐某便邀约同学罗某、徐某、赵某、冯某、王某,在学校教学楼围殴受害人李某,将李某打伤致骨折。李某被送到彝良县医院医治,出院后被权威机构鉴定为9级伤残。 该案被诉至法院后,彝良县法院一审判决:唐某等6名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分别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19890.71元。一审判决后,6名学生家长提出上诉,昭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6名学生家长长期不赔付,受害人李某的家长申请强制执行。彝良县法院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督促6名小学生的家长履行生效判决。6名被执行人均有赔偿能力,没想到6名学生家长不但不听劝,还私下订立“攻守同盟”——不准自动履行判决,若谁家先履行了法院判决,另外5家将对其群起而攻之。就这样没有一人履行判决,当起了“老赖”。
2017年6月12日,彝良县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这些学生家长的财产进行查控。法院对6名学生家长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进行查封、冻结、扣划,并对订立“攻守同盟”主谋徐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当场搜出14万余元现金。
除罗某某下落不明外,5名学生家长被司法拘留。目前该案绝大部分标的款已经执行到位,对外出逃避执行的罗某某,已在布控追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