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部门对酒驾人员公开通报曝光,东营酒驾曝光名单

   2017-04-24 483
核心提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害人害自己,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勿饮酒驾驶!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并设立曝光台,尤其对酒后驾驶行为给予到人到车的公开曝光!
东营酒驾曝光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贺秋梅,驾驶证号:4129271979****1742,3月29日驾驶津AEP639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3.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彭洪东,驾驶证号:3705021968****0014,4月10日驾驶鲁E5D352号小型汽车在太行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93.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李哲秀,驾驶证号:2310841967****0032,4月6日驾驶鲁E1570V号小型汽车在在济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8.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王斌,驾驶证号:3725251975****4433,    4月2日驾驶鲁PA7601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6.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丁凯凯,驾驶证号:3705231986****4917,4月12日驾驶鲁EY0067号小型汽车在沂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6.张金良,驾驶证号:2205811987****2133,4月17日驾驶吉D4U499号小型轿车在人民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7.李超,驾驶证号:3708231966****2532,    4月1日驾驶鲁HLH967号小型汽车在郝纯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90.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8.黄晓飞,驾驶证号:3705211992****2819,3月30日驾驶鲁E8988M号小型汽车在井下立交桥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0.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9.王笃乐,驾驶证号:3729271970****2317,3月28日驾驶鲁H813DM号小型客车在民兴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0.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0.袁延亭,驾驶证号:3705221974****1330,3月30日驾驶鲁E19D55号小型汽车在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9.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1.成志永,驾驶证号:3705231969****2436,3月30日驾驶鲁EPK676号小型汽车在民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80.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盖振通,驾驶证号:3724021980****7512,  4月18日驾驶鲁E9796N号小型汽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胡从容,驾驶证号:3704031984****2714,  4月19日驾驶鲁E2E922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刘国玉,驾驶证号:3209251972****6738,  4月18日驾驶苏J13H66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杨士磊,驾驶证号:2302311987****5711,  4月18日驾驶鲁E0575N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张风波,驾驶证号:3708311984****0734,  4月18日驾驶鲁E10F17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杨同垒,驾驶证号:3729221983****8714,  4月18日驾驶鲁EM7676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纪卫堂,驾驶证号:3705021972****6416,  4月17日驾驶鲁EF8758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王红强,驾驶证号:3708301980****1731,  4月17日驾驶鲁HWB526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刘长军,驾驶证号:3723241979****5717,  4月17日驾驶鲁M5L925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唐朋棚,驾驶证号:3714241980****1227,4月17日驾驶鲁EY1921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王凤辉, 驾驶证号:3701221971****2718,  4月17日驾驶鲁AUH722号小型轿车在人民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刘文斌,驾驶证号:2207021984****4032,4月19日驾驶鲁NDC125号小型汽车在G18 477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张广林,驾驶证号:3705211990****0414,4月11日驾驶鲁EV4515号小型汽车在民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王海滨,驾驶证号:3705221976****1430,4月14日驾驶鲁EG0458号小型轿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李道彦,驾驶证号:4130231968****2410,4月14日驾驶鲁NDR127号小型轿车在利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岳希隋,驾驶证号:3705221976****1574,4月14日驾驶鲁E1U838号小型轿车在津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高继亭,驾驶证号:3705221955****0014,4月14日驾驶鲁EWW769号小型轿车在省道310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崔振希,驾驶证号:3705221977****1118,4月20日驾驶鲁ELL011号小型轿车在渤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石建强,驾驶证号:3705221968****0017,4月20日驾驶鲁EWM577号小型轿车在津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刘真华,驾驶证号:3709821985****2492,  4月17日驾驶鲁JAH109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1.许铁鑫,驾驶证号:3723281986****1215,4月17日驾驶鲁E8W083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2.崔庆韦,驾驶证号:3709821986****6279,4月17日驾驶鲁J9A022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3.张志学,驾驶证号:3705231973****0018,4月18日驾驶鲁EP8626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 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4.逯静杰,驾驶证号:3705231986****3035,  4月14日驾驶鲁ES2176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5.任荣扬,驾驶证号:3705231986****3617,  4月14日驾驶鲁E2K229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6.刘译,驾驶证号:3705231995****3015,     4月18日驾驶鲁E1216U号小型轿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7.李继东,驾驶证号:3705231971****4634, 4月15日驾驶无牌小型轿车在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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