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当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直指光明乳业需要对这一事件作出解释,也应重视舆论质疑和消费者的诉求。“企业的态度决定一切,光明品牌必须对得起‘光明’二字”,他道。
而对于此前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公开抱怨监管部门对其抽检过多,沈伟民再度表示,“通过此事件来看,对光明4000多次抽检不为过,甚至还不够,还没有很好覆盖全部产品。”
昨日晚间,光明乳业也随即在官网上发布消息称,完全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处理决定,并对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表示深深歉意。
光明乳业频频爆发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的矛头也多指向了公司的管理层。在质疑质量的同时,光明乳业的管理漏洞也在考验着公司高层的“问责制”。或许,对于消费者来说,多数人并不想看到在安全事件发生后,公司只是一味地道歉,相关责任人却并没有受到处罚。
9月20日上午,光明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目前管理层没有变动的意思。不过,昨日晚间,光明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会深刻吸取教训,一定严格按照相关处理的要求,迅速进行彻底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另外,公司已于今年8月份将市场上销售的梵古易乳制品分公司生产的小小光明宝宝奶酪产品全部回收”。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蒙牛也曾暴出过类似事件,只是更改的是产品日期。虽然蒙牛事件是个人行为,但也暴露出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相关责任人因此也被追究刑事责任。日前,蒙牛驻义乌经理王孙富和赵宝峰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已被当地批捕。蒙牛也表示“将问题产品全部收回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进行相关后续事宜的赔偿”。
相比蒙牛篡改日期,光明乳业此次擅自篡改配方,两者的性质是否相同呢?仅仅处罚就可以了事吗,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呢?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蒙牛事件是因为对方篡改的是过期牛奶,过期牛奶属于不合格产品,拿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销售就违反了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涉及销售伪劣食品罪,触犯了刑法。“光明乳业这次更改产品配方,首先需要弄清楚这次的产品是否合格,如果产品合格,那么更改配方只是形成了虚假宣传,进行处罚就可以。但是,若更改配方的产品是不合格的,情节就严重了,需要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根据其销售数量和销售数额来定刑。这需要第三方机构来认定其产品是否合格”。
而此前,就在上海市政府曝光光明乳业擅自在宝宝奶酪产品中添加乳矿物盐,涉嫌违规后,光明乳业方面曾发布公告,坚称公司产品符合新资源标准,乳钙来源于乳中,是天然、安全、优质的钙源,符合GB25192再制干酪国家标准。
光明是否要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对此,公司新闻发言人潘建军给予了否认,并表示依据乳业官网的公告为准。
而由于此次事件,是否会带来光明乳业管理层的动荡?光明乳业高管是否因5次质量门而下课,目前并没有官方的表态。潘建军表示,公司正在配合上级部门整改,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是好重要的。
受此影响,光明乳业股价连续走下坡路。从9月8日酸败事件到如今的宝宝奶酪事件,短短8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从7日的9.28元/股,下跌至20日的8.43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