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厅获悉,2014年,广西投入2.53亿元,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城市学校(含民办学校)进行奖补。对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一律免收学杂费,严禁加收借读费,在办理转学手续时不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将其纳入整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先后出台《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保障机制,将其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就读,确保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享受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为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满足随迁子女就读需求,广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除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外,广西还简化手续,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如桂林市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所需材料由7项减少到5项,南宁市青秀区公办学校搭建“一站式”报名平台,提供入学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