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拟出台“禁乞令”而受到舆论质疑。反禁乞的声音认为,禁乞过于简单生硬,缺乏人文情怀,损害了乞丐的天然的“乞讨权”,是对弱势群体的粗暴伤害。而支持禁乞的好大理由,倒不是因为乞讨影响了城市形象,而是乞丐真假难辨,有的乞丐属于职业乞丐,除了涉嫌坑蒙拐骗,其背后还有无良残暴的操纵者,甚至受控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
涉嫌犯罪团伙用非常手段使人病残、逼人乞讨之已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行为。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好高可处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皆明确了政府部门应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适龄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其家长难辞其咎,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也脱不了干系。如果不为孩子编织安全的保护伞,他们的命运就被各类的灰色利益之手所裹挟、所“绑架”。
胁迫残疾人或未成年人乞讨并非新闻,在2009年,公安部就倡议群众,发现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线索立即打110,公安部已解救被拐儿童9300多人,其中一些儿童被拐卖强迫乞讨。
网友:呼吁大家以后看到残疾乞讨者,不要给钱,给吃的,包子,或者买个快餐。,千万不要给钱,钱都会被恶人收去。
网友回复:乞讨人员都有任务的,完不成任务要受到处罚的。怎么办,还是要政府来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