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案的374套房产及逾8亿元人民币被追缴,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3-06-10 人命关注网友整理266
核心提示: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2011年02月12日: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02月12日:中央已决定免去刘志军党组书记职务,盛光祖接任
2011年0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03月: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停职审查
2011年06月22日:中纪委称刘志军案仍处调查期间
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称刘志军张曙光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2年05月28日: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认定其道德败坏
2013年04月10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

6月9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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