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作为孩子的亲人,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将孩子遗弃在三轮车上,不管孩子是否患病……好终导致孩子死亡,情节严重,显然构成遗弃罪。
3月20日,雪后,气温-3℃至8℃。海淀区北四环西路辅路鼎好大厦东侧楼下,一名年轻女子在三轮车上产下了孩子,悄然离去。男婴是个早产儿,4斤多重。寒风里,婴儿躺在铁板上。挨了至少40分钟。其间众人围观,网友“菜刀老王”和“摄影菜鸟”等好心人送婴孩就医,下午3点30分婴儿是被送到海淀医院,海淀医院儿科诊室,男婴几乎不能自主呼吸,医生须不停按压手动呼吸器,辅助呼吸。
当晚6点整,婴儿被急救车从海淀医院转运至和平里医院。,民警告知“菜刀老王”等几人转院是因为弃婴必须被送到政府指定的救助医院——和平里医院。医生说,没有呼吸机,孩子就没有生的可能性。网友“菜刀老王”和“摄影菜鸟”等人为和平里医院没有(婴儿用)呼吸机而遗憾。这婴儿是早产儿,生命体征本就微弱,加之受冻严重,好终没能救活。好心人的温暖没能留住这条生命。
收废品的老人后来说。“一名年纪在20岁上下的女子女子半躺在三轮车车斗里,脸色很难看,几次让她走她都不走,随后,女孩蹲在车厢内,开始生产。”一个刚出生的、赤裸的婴儿,在室外,在三轮车的铁皮板上,挨了至少40分钟,是怎样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