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因妻子带小女儿离家出走,多次强奸大女儿,伦理道德丧尽了。论理道德跟有没有受教育无关!禽兽父亲被武进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此人应该重判啊。
李某农村务农,妻子是因为一次女儿小婷淘气乱跑、自己打了农村务农三巴掌,妻子带自己的小女儿离家出走的。李某总觉得妻子是因为小婷的不听话而离开她的,故平日里对小婷常常打骂,2006年的一天,李某甚至将10岁的小婷吊在房梁上。猥亵了自己的亲生女儿。2007年4月,李某因盗窃罪在老家被判刑,2008年7月出狱后到外地打工。在此期间,小婷住在李某的弟弟家。2010年,李某来到常州,并将小婷从老家接了过来。2010年7月的一天,李某又酗酒而归,又对女儿做出了禽兽事。今年初,李某在无锡打工回到了常州后,再次将回到老家的女儿接到身边。并继续将兽性发泄在女儿身上,打骂女儿之余将其反锁在家,并多次和其发生性关系。8月9日,小婷终于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李某就此被抓获。
将女儿视作发泄的对象,其无论是打骂、拘禁还是强奸的行为都对幼小的女儿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心理创伤,值得世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