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根据供应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或送货人员的送货单据进行核对清点收货。
1.1.2 收货人员应与供应商或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相关部门等候处理,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 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规格保质期与单据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送货单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1.1.4 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置,不可倒置。
1.1.5 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送检单据,同时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订单号)、货物状态等送检单据交IQC检验由IQC检验合格后交于仓库文员打印入库凭证。
1.1.6仓库文员接单后核对单据如有问题及时上报采购或上级主管,核对无误后打印该单据并及时通知各相应仓管员收料,仓管员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记入台帐如有特殊情况需反映至PMC部门相关人员。
1.1.7 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 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 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供应商或司机及相关部门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收货人员有权拒收货物(特殊情况除外如:特急料但需要求相关人员的签名确认),在通知采购供应商来料不良退货,采购必须在三天内给予明确退货时间及原因。
1.2.2 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装。
1.2.3 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料号、规格型号及数量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 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
1.2.5 依据单据记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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