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基 础 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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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细 则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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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单位必须做到生产现场无安全隐患。 |
1.安全隐患如没有整改评估单位主管责任人0.5分、安全监管责任人1分 |
安监处牵头组织安全基础管理联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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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入车间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作业场所无习惯性违章违制现象。 |
2.劳保用品穿戴不齐全一人次罚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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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现习惯性违章违制一人次罚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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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现违章指挥一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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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检修、抢修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要落实到岗,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警示标志明显。 |
5.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未到岗一人次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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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损坏或警示标志不明显一处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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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间必须设有安全通道(视实际情况而定),涂刷绿漆,通道两旁设置护栏或画出黄线,通道平整,畅通 |
7.无安全通道的车间、厂房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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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物品侵占安全通道一处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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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通道没有栏杆或画出黄线的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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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做到“五有”,轮有罩,轴有套,坑有盖,台有栏,危险部位有明显警示标志。 |
10.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损环,警示标志不明显,一处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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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吊运作业必须响铃,吊物不得在安全通道和人体上方通过,现场人员不得在吊物下作业、停留。 |
11.吊运时不响铃,一次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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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吊物从安全通道或人体上方通过一次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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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吊物下作业停留,一人次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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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易燃、易爆点及仓库的消防器材灵敏有效,使用方便,定置存放;消防水源,位置明显,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
14.消防设施不全、损坏、失效或丢失、乱放,一处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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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无消防水源或消防通道不畅,一处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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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厂区内铁路沿线两侧和道口无杂物,信号系统灵敏有效及时起落道杆,保证畅通 |
16.铁路沿线有杂物一处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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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信号系统失灵,铁路设施损坏一处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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