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的三方质量体系认证诞生于70年代后期,它是从产品的质量认证中演变出来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以下特点:
1.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该企业的某一产品或服务,而是质量体系本身。当然,质量体系认证然会涉及到该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服务,有的企业申请包括企业各类产品或服务在内的总的质量体系的认证,有的申请只包括某个或部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体系认证。尽管涉及产品的范围有大有少,而认证的对象都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2.认证的依据是质量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往往是供方为了对外提供质量保证的需要,故认证依据是有关质量模式标准。为了使质量体系认证能与作法达到互认接轨,供方好选用ISO9001:2008标准。
3.认证是三方质量体系评价。要使供方质量体系认证能有公正和可信,认证须由与被认证单位(供方)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的三方来承担。而这个除须拥有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人员、符合要求的资源和程序外,还须以其优良的认证实践来赢得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具和公正。
4.认证获准的标识是注册和发给证。按规定程序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当评定结果判为合格后,由认证对认证企业给予注册和发给证,列入质量体系认证*,并公开发布。获准认证的企业,可在宣传品、展销会和其它促销活动中使用注册标志,但不得将该标志直接用于产品或其包装上,以免与产品认证相混淆。注册标志受法律保护,不得冒用与伪造。
5.认证是企业自主行为。产品的质量认证,可分为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两大类,其中认证往往是属于强制的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主要是为了提企业的质量信誉和扩大销售量,一般是企业自愿,主动地提出申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是不申请认证的企业,往往会受到市场自然形成的不信任压力或贸易壁垒的压力,而迫使企业不得不争取进入认证企业的行列,但这不是认证制度或法令的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