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发证机构发证或指定出口报关口岸的货物: 天津办理出口许可证
(1)锑及锑制品指定黄埔海关、北海海关、天津海关为报关口岸。
(2)轻(重)烧镁的出口许可证由大连特办签发,指定大连(大窑湾、营口、鲅鱼圈、丹东、大东港)、青岛(莱州海关)、天津(东港、新港)、长春(图们)、满洲里为报关口岸。轻(重)烧镁包括菱镁矿、电熔镁、轻烧镁、重烧镁、镁制喷补料以及其他氧化镁含量在70% (含70%)以上的矿产品。由于部分含氧化镁的矿产品(如高岭土、滚烧水镁石、重烧水镁石、白云石、硅灰石、火泥、第纳斯土及其他氧化镁等)极易与轻(重)烧镁混淆,难以区分,为防止*轻(重)烧镁,企业在出口上述产品时,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氧化镁含量检验,同时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海关报关。凡上述氧化镁含量在70%以上(含70%)的矿产品,应纳入轻(重)烧镁管理范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3)甘草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甘草制品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
(4)除对港澳出口的活牛、活猪、活鸡实行全球许可证下的国别(地区)配额许可证管理,其他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所列出口货物均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猪肉、鸡肉出口许可证由各特办签发,活牛、活猪、活鸡以陆运方式运往香港、澳门由广州、深圳特办签发。
(5)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方式出口的锯材,按照国家林业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办法》的规定,由有经营资格的试点企业凭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证明向下列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必须注明“进口原木加工锯材”:
①黑龙江省指定大连、绥芬河为出口报关口岸,指定黑龙江省商务厅签发出口许可证。
②内蒙古自治区指定满洲里、二连浩特、大连、天津、青岛为报关口岸,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签发出口许可证。
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指定阿拉山、天津、上海为出口报关口岸,指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经贸厅签发出口许可证。
④福建省指定福州港、厦门港、莆田港和漳州港为出口报关口岸,由福建省外经贸厅签发出口许可证。
(6)除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外,其他地区禁止出口;对港、澳出口天然砂的出口许可证由广州特办签发,对台湾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由广州特办和福州特办(分别向广东省、福建省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签发,并在本省口岸报关出口。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以下称发证机构),负责受理省内企业对台港澳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的领证申请,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的企业是海南金砂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银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天然砂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管理,许可证有效期为30天。
对标准砂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标准砂的出口许可证由福州特办签发。
(7)磷矿石、铟及铟制品、钼的出口许可证由特办签发;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硫酸二钠出口许可证由地方发证机构签发。
5.汽车出口许可证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捐赠贸易方式出口的产品。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车产品应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
企业出口非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须凭进口海关单据和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再出口的进口汽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检疫手续。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车可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
6.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许可证的备注栏内应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字样。出口许可证仅限用于对香港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产品出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
7.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对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管理,许可证有效期为30天。
8.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因故需要更改、延期时,发证机构应受理经营者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的申请。
9.对未使用的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办理更改或延期时,在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以下简称发证系统)中删除原证,换发新证。
对已部分使用的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办理更改或延期时,应核对出口许可证好联背面的海关验放签注栏中的验讫数据和海关反馈的清关数据,在发证系统中核销已使用数量,按所余数量换发新证。
发证机构在办理出口许可证的更改、延期和遗失手续时,应根据情况在新证备注栏中注明原证证号和“换证”、“延期换证”、“遗失换证”字样。
10. 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制,即一个出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