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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10天后因个人原因离职,工资如何支付?
小伙伴们有遇到过入职不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吗?这样的情况下办了离职,单位应该怎么支付工资呢?邱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日工资计算
邱先生在本市一家单位工作了10天后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原先的劳动合同通过协商,单位也表示理解。邱先生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内约定的月工资为10000元,试用期的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请问单位应如;
何支付其工资?
根据沪人社综发(2016) 29号
文《关于印发《_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企业相同岗位蕞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蕞低工资标准。日工资按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邱先生工作10天的工资报酬为:10000*80%/21.75天*10天=3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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