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名称核准19910727260,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名称核准19910727260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对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申请,并提交外国(地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和企业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予以公告。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的公告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保留期为5年。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后,应当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后需要变更或者保留期届满要求续展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注册。
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名称核准19910727260
财税资讯:
企业年检每年都要吗?不存在企业年检!
企业年检是初创公司,容易忽略的问题,不少客户在登记完税务,偶尔带上一句“企业年检每年都要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企业年检。
一、企业年检是什么意思?
企业年检主要对公司进行检查,查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是否和登记相符合,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二、企业年检每年都要吗?
原先只有营业执照就需要进行年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总局发出通知,正式停止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也就是说如今企业年检不需要了!只要提交年报即可。
三、企业不年报有什么后果?
1、逾期未进行年报,企业将会被拉入经营异常名录;
2、在公示系统满3年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履行公示年报义务,将进入违法企业名单;
想要了解更多企业年检及工商年报问题,您可以继续查看官网,或者在线咨询客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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