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旅行社设立许可审批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十年磨一剑朝阳区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北京西城区旅行社设立许可申请旅游经营业务许可证;十年如一日丰台区审批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北京通州区旅行社设立许可办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十年定一生海淀区办理国内旅行社许可证
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设定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旅行社条例》)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北京市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应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导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申请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前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不得包含“出境旅游业务”。
三、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将名称中“行业或者经营特点”表述为“旅游”或“旅行社”。
四、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五、设立旅行社应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导游员应完成电子导游证换发,注册单位为本市旅行社或旅游行业组织)。
六、旅行社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一)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二)传真机、复印机;
(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七、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八、拟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当与注册地址一致。
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形式符合规范。
北京市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颁证与送达:关于设立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批复2页;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北京市没有导游人员解决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有地址解决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疑难审批申请入境旅游业务许可证,欢迎合作,我们是北京正德祥企业策划事务所,北京一站式审批服务申请机构;省心无忧有我正德祥。
北京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覆盖的范围:大兴区,房山区,怀柔区,顺义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大兴亦庄;
一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进出口经营权,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