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都有哪些

 
 
单价 面议对比
询价 暂无
浏览 24
发货 北京付款后3天内
品牌 骏伯人力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8-10-10 17:18
 
联系方式
加关注0

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企业会员第13年
资料未认证
保证金未缴纳
  • 北京
  • 上次登录 07-24 15:16
  • 姜先生 (先生)   主管
详细说明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制造加工或流产后九十天内向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

三、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五、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

六、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七、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费的职工。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妇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劳务派遣能够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骏伯人力集团可办理全国单工伤业务 公司要在异地给员工缴纳社保 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有什么区别沈阳社保代理 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有什么区别沈阳社保代理 工伤死亡赔偿抚恤金如何计算绥化社保代理 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式长春社保代理 吉林社保保险代理代交吉林社保代理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6014150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