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情况下,通常会涉及到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而判断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的时候,应当将在后申请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整个申请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进行比对。(了解更多可查询撰撰网www.dgdjy.net)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已经在在先申请中公开,则该项权利要求可以享有优先权;反之,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因此会出现在后申请的部分权利要求能够享有优先权,部分权利要求不能享有优先权的情况,称为“部分优先权”。
值得注意的是,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但应注意这里所谓的相同,并不意味着在文字记载或者叙述方式上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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