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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人事知识补充站:好低工资的这5种发放姿势!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但现实中,常有用人单位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克扣工资。下面这5种情形下发放工资的方式都是错误的!
一、试用期不发或少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好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好低工资标准。根据该条规定,即使在试用期,也应该执行好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只发部分月生活费,剩余工资集中发放
现在有些建筑行业,每个月用人单位只发给员工一部分生活费,剩余工资每半年或每一年集中发放一次。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三、以包吃住为由,工资低于好低工资标准
在现实中,有些老板以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为由,提供的工资低于好低工资标准。
实际上,好低工资是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到手工资”。老板提供吃住,应认定为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不能纳入好低工资的范畴。
四、将高温津贴等算进好低工资
五、以节日福利冲抵加班工资
现在有些单位逢年过节会发给员工一部分节日福利。对此,有的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就以已发放节日福利为由,用节日福利代替加班费。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发放节日福利,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并不能用福利冲抵员工的加班费。
其实上述所提到的发工资也仅仅是许多人事工作里面的冰山一角,还有许多其他的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例如类似社保公积金劳动合同等这些繁琐的事务工作,所以选择外包是一种很好的处理办法,可以让员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公司的主营业务上,而不需要在类似繁琐的工作上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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