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到德州物流专线-欢迎您√
服务没有终点,却有起点和货物的到达点 广州到德州货运往返专线,整车回程车调度:13928702640 汪经理 广州到德州的物流公司欢迎您。
广州市隆星物流有限公司专业承接广州到德州的包车业务,大件运输。公司可调配1-10吨、10-35吨、35-80吨以上,6.8米、7.6米、8.7米、9.6米、12.5米、13米、16米、17.5米的高栏车、平板车,特种车辆。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广州到德州物流专线服务标准:
1、取货:本公司接到客户委托两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取货;
2、发货:所有货物均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当天上站、当天发车;
3、派送:货到之后立即通报收货人按时送货上门;
4、包装:严格遵照外包装图标要求进行包装、服务保障。
广州到德州物流专线业务范围:
1、承接各种大、中、小件货运的短途、中途、长途运输业务;
2、整、散货物的仓储和暂存、中转服务;
3、贵重物品、展会物资、易碎品软包装短途、中途、长途运输;
4、普通、高级化妆品;钢琴专业搬运、包装的运输业务;
5、办理如画报、彩画以及手工油画的包装及短途、中途、长途运输业务;
6、提供专业小轿车托运业务物流。
7、受理宜兴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代理业务(报关手续);
9、承接整车、零担业务;
10、货物运输保险办理;
广州到德州物流专线服务优势:
1、通过服务网络或传真、电话准时给客户反馈承运货物的发货情况、途中运行情况及到货情况。为客户增加运作透明度,解除后顾之忧;
2、每一单货物都会按客户提供的收货方电话,在货物的到站的当天与对方客户及时联系。通过传真,电话或邮件通知对方准确的提货时间;
3、随车备有客户信息反馈单,随时了解运输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可签回单,同时建立客户档案、客户走访卡、定期走访客户,了解客户要求,完善我们的服务质量;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协议单位,可预约保险、单独出保单;
5、从门到门——只需一个电话,一切帮您搞定,人在家中坐,货在*走;
6、速度快捷——每天准时发车,决不误点,随时随地与货车保持紧密联系;
7、专人负责——每单业务均由专人洽淡、反馈、一票到底;
8、结帐灵活——可货到付款批量货运可签《长期承运合同》。
网专业为您推荐广州到德州货运专线、广州到德州物流专线、广州到德州货运公司,以及查看广州到德州物流公司更多更详细的信息请电话咨询。
客服电话:020-22099238 汪先生 13928702640业务【微信同号】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广州隆星物流有限公司是经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交通局和务局共同核对认可,专业从事国内普通货物运输的物流企业。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丰和物流园,是一家集仓储,配送,运输为一体的物流企业 。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专线托运:广州物流专线直达零担、整车、散货、行李发往全国各地的托运业务。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搬厂搬家:厂房搬迁、设备迁移、家具电器、专业型的搬家公司。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调车配载:德州调车、包车运输、物流配载、您报价我找车。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货物包装:托盘、木箱、纸箱订做,气泡膜、保温毯、铁皮柜包装。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长运运输:整车运输、零担配载、长途运输、大吨位货物业务。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隆星物流公司以“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处理、一流的调度、一流的服 务”为方针,竭力打造一支能够让顾客信余的优秀服务团队,为大中小公司供给安全,快捷,及时的全方位物流。(货品24小时效能以保货品安全抵达目的地)。以 客户的利益为已任,做到线路和车辆信息彻底把握,大大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运费远低于其它物流公司。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取货:本公司接到客户委托后一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取货。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 发货:所有货物均按照不同的物流方式当天上站、当天发车。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 派送:货到之后立即通报收货人、按时送货上门。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 包装:严格遵照外包装图标要求进行包装、……
1:大,小型机械设备及笨重物品的物流
2:轿车托运长途到德州大件物流整车零担
4:长途搬厂、个人,公司到德州,家具,电器,等业务物流。
5:物流、仓储、包装及配送一条龙服务。
7:备有各种包装材料,代客加工大小型木箱、纸箱包装业务
承接物流及货运业务;
货物仓储和暂存、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从门到门——只需一个电话,一切帮您搞掂,身在家中坐,货在全国走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速度货运——每天准时车,决不误点,随时随地与货车保持紧密布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专人负责——每单业务均由专人洽淡、、反馈、一到底到站通知在布安排人手为您服务。
广州市到德州物流有限公司结帐灵活——可货到付批量货运可《长期承运合同》
欢迎您光临广州隆星物流提供的广州到德州物流专线,我们将把您的货物安全快速的运达.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以电子商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因地制宜,探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的法规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家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提供实践依据。
(一)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主要任务
1、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符合地方特点、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法规政策,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物流快递行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制定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政策,以及鼓励支付技术创新应用的政策,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2、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动电子支付创新应用,大力发展移动支付,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环境。
3、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机制,建立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通信、物流、支付等基础设施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4、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推动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以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实体店转型升级。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
5、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各行业、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二、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
从激发创新活力、探索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出发,推动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电子商务运行成本;围绕探索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业务模式、组织实施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工程,激发电子商务应用及创新活力,带动产业转型发展;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合作,推进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化进程,带动贸易和产业合作。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一)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多渠道整合电子商务相关信息,探索对接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数据资源,建设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平台,辅助政府相关部门宏观调控决策,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电子商务可信交易服务平台。整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电子商务主体、产品等的规范化基础信息库和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网站提供电子商务主体真实性和产品基础信息共享与交换等服务,提高电子商务交易可信度,促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
电子印章管理及电子合同应用。整合印章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在现有公章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建设电子商务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有关省及一线城市进行平台对接,探索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追溯等服务,并在前期电子**试点基础上开展基于电子印章的电子**应用示范。
电子**推广工程。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鼓励、引导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全面使用电子**,发挥电子**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管理。
电子商务物流效能优化工程。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
电子商务支付技术创新与安全服务工程。依托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MTPS)等基础设施,鼓励移动支付在支付标记化(Tokenization)技术、近场支付信息交互技术、身份认证、手机可信执行环境、客户端软件安全验证等方面的创新,积极推动“云闪付”应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金融支付服务,推进移动支付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支持开展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应用健康发展。
(二)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应用
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服务工程。支持面向电子商务领域的创客空间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提供专业化、网络化信息服务,支持电子商务孵化器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探索建立制造加工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制造加工、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
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工程。支持各类信息服务企业,探索推动信息和数据资源的产品化和服务化,探索安全的大数据服务产业化发展方式。支持各类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及服务新模式。
特色农林业和农资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特色农产品、林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服务“一村一品”,有效对接专业村、专业乡镇,加强农(林)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和追溯,促进品牌农产品、林产品和农资销售。探索建立林权流转交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在重点工业领域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建立具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平台,鼓励发展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产业的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服务。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物流、互联网金融等业务协同创新和互动发展。
智能装备网络化服务工程。支持智能制造加工装备的网络化服务;支持可穿戴设备与社会生活场景的结合,培育网络主题社区电子商务新模式;支持新能源设备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探索能源互联网应用创新。
健康电子商务应用工程。鼓励机构、制造加工经营企业、信息及交易服务提供商等,建设健康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在线预约、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
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工程。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在供应链、支付、客户服务、商品营销等方面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线下生活服务企业和大型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平台对接,促进线上线下跨界创新。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
(三)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化发展
电子商务综合通关提速工程。遵循贸易便利化原则,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依托电子口岸建设电子商务通关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按照标准规范推进电子商务通关、、结汇、退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效率。
电子商务大通道建设工程。结合“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支持有关省区市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开展对点合作,探索共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支付服务及智能物流服务平台。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以及建设项目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要实事求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存在失信造假的行为,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2、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优先推荐服务于国家战略,有利于探索完善相关政策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并负责审核备案、环保、土地、节能等证明材料,下达资金前需落实相关建设条件。
3、推荐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项:一是集信息服务、在线交易、支付、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平台服务范围广的项目;二是重点以探索解决电子商务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应用共性问题,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着力探索解决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环境,有助于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新领域,培育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4、对于以土建为主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