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可以单独设立吗?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如何约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好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好低工资标准。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经人事、劳动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人事及政府部门的特许经营批文。骏伯公司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总部设在广州。公司在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陆续建立了300多个辐射全国的服务网络。能及时按照各地新的人事政策调整与操作各项服务,为企业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减少运作成本和精力,为客户搭建出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如有相关需要,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咨询方式:手机:向小姐 13535584783 020-38023538-8801
Q Q(微信):771741347
网址:www.hr668.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