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办,社保怎么续上,社保怎么转移,社保代缴
在广东工作参保后回外省老家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不要续上?应该怎么转?
2010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2%计算的单位缴费部分,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因此,参保人回老家工作,要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以前在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家乡。
广东省已于2014年7月1日实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制度的衔接。参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待达到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新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内跨市灵活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可选择在累计实际缴费满5年的好后参保地参保缴费;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5月有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好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本通知实施时间止,共118个月。
如有疑问或需要欢迎咨询:
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15817166732(廖先生)
办公QQ:812686984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