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外地转至广州
(一)申请条件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J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J转移到我中心。
(二)受理地点
我中心下设的铁路分中心(只办理铁路系统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J业务)及各办事处、管理部(详细地址请查询广州住房公积J管理中心网站-业务网点-中心经办网点电子地图)。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我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附件1);
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转出地中心(3个工作日);
3.转出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转出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
4.我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
5.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到任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中心网点或银行网点均可)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如资料齐全,可当场办结。
二、从广州转至外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J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且与我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可在外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J账户后,向该中心申请将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J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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