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取消险种,享受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不等于从此没有生育保险了。”颜清辉强调,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相比,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生育保险具有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独特功能;生育保险费用无须个人缴纳,体现了雇主责任;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医疗费外,还有生育津贴,这些都是其他险种不能代替的。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将继续保留。
因此,此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也不会变,更不会降低。
不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有生育津贴
职工所享受的生育待遇,都有哪些?
很多参保职工首先想到的是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的确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支出更大的一项,是生育津贴,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占到生育保险基金支收的60%以上。生育津贴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由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女职工因生育而暂离岗位的情况将有所增加。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离岗期间的收入,对于女性平等就业具有积极意义。
基金运行平稳,覆盖面扩大后将更充实
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与出生人口的增加,必将带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
据了解,生育保险历年来运行平稳,大多数时间内是收大于支,节余比较充足。其中,2015年度,全年共有642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2014年度,全年共有613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46亿元,支出36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1%和30.2%。
生育保险的筹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统筹地区可以根据基金状况、待遇享受人数等,确定缴费费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不超过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前几年,多数地区实际筹资比例在0.7%左右。部分基金有压力的统筹地区适当调整费率,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多负担。”
颜清辉则介绍说,两险合并实施,将提高基金共济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