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之日前5年是从购房之日当月还是前一个月计起?社保参保证明中部分险种缴交连续能否视为连续缴交?
……
今天广仔针对一些关注度较高的问题,给大家一一答复,赶紧看看有没有你想知道的
1、离异人士购房是否须核查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情况?
不需要。离异人士个人名下查无房产的,其本人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2、原家庭在限购政策执行期内购买房屋后,申请人发生婚姻状况变化、或未成年人成长为成年人等情况,现再申请购买住房的,如何计算“已拥有住房套数”?
申请人应提供申请登记时的实际家庭成员情况,按该时点的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3、家庭成员中有的是广州户籍,有的是非广州户籍且没有广州的纳税或社保证明,能否共同申请购买住房?
当然可以!不过,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单独购房。
4、限购政策调整前购房但未完成网签的如何认定?
限购政策调整前购房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5、购房之日前5年是从购房之日当月或前一个月计起?
购房之日当月已纳税或缴交社保的从当月计起,否则从前一个月计起。
6、购房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是省社保部门出具的,或者一段时间为省社保,其余为广州市社保,是否满足购房资格?
购房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是省社保部门出具的,应提供其工作单位在本市的单位证明,且省社保与市社保必须是连续不间断的,也不能有补缴情况。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中部分险种缴交连续,能否视为连续缴交?
可以,任意一个险种缴交连续即视为连续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