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结算生育医疗费更方便
参保职工到江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可在该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不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由参保职工持相关资料自行到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生育报销比例为60%,累计支付好高限额按江门市相同级别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执行。
非因急诊、抢救而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报销比例为50%,累计支付好高限额为3000元。
所需资料
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就医确认申请表》)
医院诊断妊娠证明
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公安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在江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还应分别提供:
失业登记证明(即《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退休证明(退休证或身份证等其他年龄证明材料)
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符合范围内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支付,手术后1年内,可凭相关的材料向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如有相关需要,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咨询方式:手机:向小姐13535584783 人事外包主管
Q Q(微信):771741347
网址:www.hr668.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