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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 2016-06-23 已过期
更新 2015-10-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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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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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额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的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变动情况。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账利息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等。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 陈经理

电话:0757-83357938 
手机: 18902802393 

办公QQ:2207968458
办公微信:fschj30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4楼2422~24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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