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法
词法是语法中的重要部分,词,可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
第一部分实词
能表示实际意义的词叫实词。实词可分为名、动词、形词,数量词和代词五种。下边分别加以说明。
第一章 名词
一、名词的分类
名词,是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其种类,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基本相同,
其一:表示一特定事物的名词叫专有名词,如 商鞅、"非、”东周、"南壮朝;
其二:表示普通具体事物的名词叫音通名词。如兵、”戈“道侯、“父老”等,
其三:春示抽亲事狗的名词ji叫抽象名词,如”德、道、法、志、质“等。以上通称为一般名词,也是名词的主受部分,另外还有时间词(日、月、岁、今、昔等)、方位词(如东、面、前、后、左右等),属于名词,但它们的性质,一般作为名词的附类。
二、名词的用法:
(一)一般作句子的主浯、宾语和定话。
名词作句zi子的主浯、宾语、定语、古汉语与现代汉语基本相同。
例如
1)章邯已破项梁军。(《史记、项羽本纪》)
——章邯打败项梁的军队
(2)永州之野产异蛇。(柳宗元:《捕蛇者说》
——永州的田野出产一种奇异的蛇
例1)的”章邯 名词,作主语。“军”名词,作宾,项梁名词,作定语。
例2)的”野 名词,作主语,“蛇,名词、作宾语。永州,名词,作定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