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贷款政策新旧对照,社保代缴
(一)在本市无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好低首付款比例30%不变。
同时存在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好低首付款比例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好低首付款比例70%。
(二)在本市有1套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好低首付款比例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好低首付款比例70%。
同时存在住房贷款未还清的,好低首付款比例70%不变。
“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关于“首付贷”问题
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发放贷款。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融资或者协助购房人办理各种形式的贷款、融资用于购房首付款。
关于市场监管
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网签或房地产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法给予“暂停使用网签系统”、“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责令停业整顿”以及市场禁入等处罚。
如有疑问或需要欢迎咨询:
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15817166732(廖先生)
办公QQ:812686984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