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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宇晨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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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供应产品 > 不同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办法
不同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办法
单价 200.00 / 月对比
销量 暂无
浏览 140
发货 山西太原市付款后3天内
库存 999月起订12月
品牌 快法务
小规模 200/月
一般纳税人 500/月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21-07-30 19:29
 
详细信息IP属地 山西省太原市 电信

一、因未年报而进入异常

      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因地址原因进入异常

      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三、即时信息公示没按要求完成而进入异常

     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四、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进入异常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