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
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
使其大气
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
35mg/Nm3
、氮氧化物不
超过
50mg/Nm3
烟尘不超过烟尘
5mg/Nm3
。火电厂燃煤锅炉是烟尘、二氧化硫
(SO2)
和氮氧化物
(NOX)
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省环保厅规定到
2018
年底前,全省
10
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和单台
10
蒸吨
/
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
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
(
锅炉
)
超低排放标准,逾期不达标的机组
(
锅炉
)
将实行停产治理。
超低排放服务客户类型
各地化工类废气排放企业
各地市环保局
超低排放检测项目
烟尘,
mg/m
³
二氧化硫,
mg/m
³
氮氧化物,
mg/Nm
³
汞及化合物,
μ
g/Nm
³
超低排放检测标准
*37/664
-
2013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