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这个符号表示当好终用户打算丢弃此产品时必须将该产品送到适当的设施,以进行回收和循环再利用。
由于该产品不可与其它生活垃圾一同丢弃,因此送至焚烧炉或进行填埋的废弃物的数量将会减少,也将使自然资源得以节约。
标示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打叉的带轮垃圾桶,及其下方的一条粗黑线,用来跟其它回收指令中的标志作区分,如废电池指令中的回收卷标。
图1中的黑色实线必须偕同垃圾桶的标示及打叉的标示一同使用,内部不能有任何其它标示,文字与讯息,高度 h 必须大于 0.3a 或1mm。
若因自造或其它限制因素而需要调整图1的线条(粗细或圆滑度等)是可以的,但是需维持原始图相的基础外观及视觉尚可独立辨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