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挂缴外包公司,扬州社保外包代理公司,南通五险一金代办
服务关键词:江苏社保待遇报销,南京单买社保五险,南通社保补缴办理,工伤事故处理,劳务派遣外包,江苏人事代理服务等等
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公司(南京/苏州/无锡/扬州/昆山/南通/常州淮安/徐州)公司
——20年行业经验、全国95+分公司、外包300个城市业务!
社保知识分享: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实际工资如何处理?
王丽进入影讯公司处担任工程师。2016年12月王丽生育,开始享受产假待遇。领取生育津贴,期限为5.5个月,标准为2620元/月,2017年6月5产假结束王丽继续上班。
王丽离职后,申请仲裁,认为她实际工资为9300元,要求公司支府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差额39220元。仲裁委于2017年10月裁决公司支府王丽生育津贴差额4540.3元。
王丽不服该裁决,向法俒提起诉讼,要求支府产假工资差额36740元[(9300元/月-2620元/月)×5.5个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D一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甚金支府;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府”的规定,规范的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府方式,不能据此得出女职工无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产假前工资差额的结论。因此,公司主张王丽已足额领取生育津贴,不应再支府王丽工资的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王丽产假前每月工资9300元,扣除需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J金后,王丽产假前每月工资收入为8824.9元,故王丽5.5个月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应为48536.95元。
产假期间王丽已领取生育津贴14410元,生效裁判判决公司支府王丽生育津贴差额4540.3元,王丽已获得生育津贴18950.3元。王丽产假期间正常工资收入与已领取的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29586.65元,公司应予补足。
全国业务: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买公积金 + 工资发放 + 劳务派遣 + 人事外包代理等
咨询热线:18319444741(V同) QQ:2628459114 骏伯黄生
总公司: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楼
骏伯人力集团:
1、总公司坐落于广州天河区,公司2003年3月成立!
2、全国自有90+分公司、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
3、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数十万员工外包服务!
4、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办理全国300个城市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