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产品执行标准如下: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9-200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9部分:浇封型“m”》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JB/10538-2005《防爆除湿机及空调机》
防爆标志 ExdmibIIBT4 防爆空调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a.海拔不超过2000m; b.适用环境为:温度5℃~38℃,无腐蚀性气体; c.存在ⅡA、ⅡB级,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