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企业会员第1年

骏伯人力资源公司  
加关注0

社保代理 人事外包 劳务派遣 代发工资 代缴住房公积金

搜索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钟小姐
  • 电话:020-38023538
  • QQ:771741347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厦门发布楼市调控通知:社保需连缴3年 认房又认贷
厦门发布楼市调控通知:社保需连缴3年 认房又认贷
单价 面议对比
询价 暂无
浏览 38
发货 广东广州市付款后3天内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8-07-31 14:18
 
详细信息IP属地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