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做rosh认证
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
“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
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
RoHS指令。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
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等六种有害物质。 RoHS指令发布以后,
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
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
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
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
物质含量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2007年3月1日实施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按照SJ/T 11364-2006的
要求加贴标识(在信息的产业部网站上可以下载标识样本
《管理办法》内容:
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信息产品时,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
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的标准或行业标准,在满足工艺要
求的前提下,采用无、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
用的方案。
电子信息产品的环境保护使用期限由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
者自行确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
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环境保护使用期限,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
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生产者应当逐步减少并淘汰产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对于
不能淘汰的,其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过国的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