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企业会员第1年

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  
加关注0

法律服务

搜索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云
  • 电话:17358594787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
单价 面议对比
询价 暂无
浏览 66
发货 湖北武汉市付款后3天内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9-01-14 15:34
 
详细信息IP属地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律所联系电话.;.】

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些什么以下是一些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好好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武汉债务纠纷律师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如果仅仅将自己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根据我国《》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民间个人借贷中,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能遭遇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情形。

更多法律咨询:http://www.hbljls.com

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18924582749

顶泰法律咨询热线(成都):.;18080821639

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18601326218

顶匠法律咨询热线(广州):.;18102825651

盈兴法律咨询热线(重庆):.;17318410031

灵均法律咨询热线(武汉):.;.

光彩法律咨询热线(杭州):.;1333614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