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企业会员第1年

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加关注0

劳务派遣 人事代理 社保代理

搜索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姜先生
  • 电话:010-65662291
  • 邮件:2215897781@qq.com
  • 传真:010-65662291
  • QQ:2215897781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处理程序及责任主体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处理程序及责任主体
单价 面议对比
询价 暂无
浏览 27
发货 北京付款后3天内
品牌 骏伯人力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7-02-04 15:13
 
详细信息IP属地 北京市 联通
 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的利益,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单位。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工伤伤害,此时对工伤事故要如何进行处理?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具体处理程序如下: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当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裁决以及诉诸司法部门。
劳务派遣成了企业逃避责任的手段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只可适用于那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岗位,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扩大到各个行业。而在实践中,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法规不健全,劳动监察不到位等情况,致使劳务派遣业“畸形”发展。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责任主体
  正是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实践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尤其是在发生工伤等重大事故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让劳动者无所适从,加上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的规定相对缺失,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难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好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根据对上述相关条文的理解,实际用人单位虽然与受派遣的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该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用工单位对该劳动者负有安全制造加工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工伤赔偿待遇的诉讼,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全国社保代理 北京社保代理 北京劳务派遣工资 北京代发工资 上海社保代理 广州社保代理 长沙社保代理 武汉社保代理 天津社保代理 福州社保代理 南京社保代理 苏州社保代理 扬州社保代理 无锡社保代理 合肥社保代理 杭州社保代理 昆明社保代理 贵阳社保代理 哈尔滨社保代理 长春社保代理 沈阳社保代理 石家庄社保代理 济南社保代理 青岛社保代理 厦门社保代理 南宁社保代理 海口社保代理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联系方式: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手机:18801137915

办公QQ:2215897781

网址:www.hr668.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