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国家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答复了记者18日的部分书面提问。该局表示,现已查实浙江省新昌县华星等三家胶囊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责令浙江食药监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于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但对于本报提出的有关向公众道歉以及问责问题,对方称将尽快答复。
19日上午,国家食药监局新闻办一位工作人员拨打了记者的电话,表示针对记者前一天的书面提问,该局将在官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查看信息。国家食药监局表示,经对问题企业和产品进行调查取证,现已查实,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囊厂、卓康胶囊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已责成浙江省食药监局吊销两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其他涉案企业,正在加紧调查取证。
国家食药监局还表示,该局将站在公众立场严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工业明胶进入药品生产环节,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当天下午,记者就其他问题要求国家食药监局答复时,对方称又公布一条信息。该信息称,浙江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但在对记者的答复和网上公布的信息中,国家食药监局并未对药监部门如何承担监管不力责任作出回答。该局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将就此问题尽快给记者答复。